解析:
关于律师办理取保候审之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首先,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经审查,如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条件时,应对其予以批准并发出取保候审之决定书;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进行实施与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