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除因无法预见且难以控制之情形引发的问题外,若房地产开发者未能在约定日期内完成房屋交付工作,皆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义务。若逾期交付时间不超过60个自然日,则开发者需按照每位业主每日应得的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然而,若逾期交付时间超出60个自然日,业主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开发者自此之后的60天内,必须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并按照已付款项总额的百分之五,向业主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与此同时,业主仍保留继续履行原购房合同的权利,此时开发者需按照每位业主每日应得的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