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有人触犯了挪用资金之律例,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如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其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大规模地侵占、挪用所在单位的资金,那么他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刑罚,既要接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那些胆大妄为到一定程度者,其侵吞的金额繁多至难以计量的地步的话,那么他们便会被判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然而,如果这些罪犯在被提起公诉之前能够主动归还所挪用的资金,那么他们将会得到从轻发落的机会,甚至有可能减轻刑罚。在此过程中,如果他们的行为相对轻微,那么他们甚至有可能被减轻或免于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