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来说,从刑事拘留至开庭审理这一阶段大概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具体的时间段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拘留措施的最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7天;而在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之后,其所涉及的侦查羁押期限则不得超过两个月。对于那些案情较为复杂且难以结案的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侦查羁押期限可适当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