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犯罪分子,他们将被送往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收容教养。
然而,并非所有未成年人触犯了法律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满足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相关司法部门才能采取行动:
首先,已达到最低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的未成年罪犯;
其次,对于那些已满14周岁但尚不足16周岁的青少年,如果其行为涉及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至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犯罪行为,也将面临刑事指控;
最后,对于已满12周岁但尚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若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且导致他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极为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查和批准后,方可对其进行刑事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