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时效规定如下:
首先,若受害者在故意伤害行为中遭受了轻伤程度的损伤,则其起诉的时效限制为自犯罪发生之日起计算并不得超过五年;
其次,如果受害者在伤害行为中受到重伤,那么其提起诉讼的时效限度人为自犯罪发生之日起计算并不得超过十年;
最后,倘若受害者在伤害行为中不幸身亡或因犯罪分子采取极端残忍手段而导致身体严重残疾,那么其家属或代理人有权在自犯罪发生之日起计算并不得超过二十年的时间内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