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强奸罪行的案件系为公共检察机构所提起诉讼的案件类型,在此情况下,受害者并无权利自行撤销指控。若受害者能够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该行为并非强奸行为,那么最终也可能会判定其不构成犯罪。
然而,这种情况并不等同于撤诉,而仅仅是对事实真相进行了明确的揭示。在公安机关已对该事件启动刑事立案程序的前提下,除非出现嫌疑人死亡、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等特殊情况,否则是不会轻易撤消案件的。即便受害者提出撤案请求,公安机关亦不会予以采纳,因为刑事案件中是否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不取决于受害者个人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