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帮信罪”(即协助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的案件应当由发生犯罪事实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行使调查管理之责,并由该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审理。关于“帮信罪”的管辖权,主要分为调查管辖与诉讼管辖两个方面。
其中,调查管辖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承担;而诉讼管辖则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在确定“帮信罪”的管辖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调查管辖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负责;
其次,诉讼管辖则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负责。但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话,也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