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不需要您亲自前往。通知被告至法院并要求提供担保人的情况,是为了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程序,而并非正式的法庭审判环节。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已在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那么当他/她抵达法院之后,法院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仍需继续执行取保候审的程序。对于被判有罪的被告,法院有权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但不能同时采用这两种方式作为担保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