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获得取保候审后违反了相应的安全准则,检察官有权决定对其进行逮捕。这是因为,被赋予取保候审权利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否则其获许的权利将会受到限制甚至被剥夺。具体而言,这些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乡村或地区;如果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立即向执行机关报告;在接到传唤时,应当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提供证言;不得销毁、篡改证据,也不得与其他犯罪嫌疑人串通口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