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是关于取保候审相关程序的详细介绍:
首先,犯罪嫌疑人和其亲属或者由他们委托的律师可以向负责侦查的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其次,该部门需要填写并提交一份名为《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的文件至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批;紧接着,如果审核通过,那么嫌疑人就必须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整个申请过程;完成上一步后,办案部门要对担保人进行严格的审查以及对保证金的数量和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在这之后,办案人员会向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宣读相关规定,并详细交代相关事项,同时也会告知嫌疑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后,办案部门会将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移交给当地派出所进行执行,而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办案部门则会解除对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