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若被取保候审者所涉及的案件得以撤销,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倘若经查证并无任何犯罪行为或实情存在,事件的情节及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微乎其微,且达不到违法犯罪的程度,那么相关部门便应据此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其次,若存在其他应当撤销案件的情形,如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等,也会导致案件被撤销。
此外,对于那些情节轻微、危害性较小的案件,检察机关可能会选择不起诉处理,从而终止审判程序,最终宣布被告人无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