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明文法规,对于盗窃案件,一旦公安部门予以正式立案,则此类事件便无法再通过私了方式加以解决。
然而,若在盗窃案件发生之际,受害者未曾向公安机关报告此情,而是选择与盗窃行为人进行私下和解,那么,这实质上是对公民履行举报犯罪义务的漠视;每位公民都负有揭发违法犯罪活动的神圣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