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拘留在刑事拘留阶段时,公安部门一般并不向家属透露案件涉及到的有关国家机密或因为调查工作需要而被保密的实际状况。此举主要目的在于确保调查作业得以顺畅推进。
然而,家属们确实有权获悉被拘留者的基础信息,例如拘留事件的真实性、相关原因以及关押场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