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特指那些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根本动机,在未经他人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将他人托管之物或被遗失物、埋藏物据为己有的人。这种犯罪的判定并非仅依赖于财物价值的多寡,更主要的是从其行为性质以及所涉财产数额是否已经达到了法定的“数额较大”门槛这两方面来进行综合分析。
至于具体的数额标准,则需要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本地实际情况所制定的法规来加以明确。因此,我们无法直接提供一个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统一金额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