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资格申请人包括: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家属。倘若犯罪嫌疑人已遭公安机关正式逮捕,则他们聘请的律师便有权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事宜。而取保候审,则是相关司法机构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临时释放的处理方式,目的在于暂时留置罪犯,等待进一步调查和审判程序。针对应当进行逮捕的人犯,若发现在其身上存在严重疾病,或是正处于孕期,以及哺乳期内的妇女,或者是罪行相对轻微的人员,均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