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利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若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他所委托的律师也有权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表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