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控数项重罪者能否获得取保候审之权利,其决定因素主要在于被告人为个体的特定情况,包含了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是否存在潜在逃避司法审判的风险以及是否可能对证人产生不利影响等方面。若由法院或检察机构认定实施取保候审并不影响案件法律程序的公正,同时也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那么便可允许当事人接受此种临时性保护措施。
然而在多数情况下,对于涉及严重罪名或存在重大社会危害性的案件,如涉嫌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有关部门往往会慎重考虑并严格审核当事人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