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非法拘禁罪是否存在犯罪中止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提供肯定的回答——是的,非法拘禁罪确实包含犯罪中止这一法律要素。具体而言,当实施犯罪的行为人在实施犯罪之前的准备过程中,或者在行为还未彻底结束之际时,其能够主动自行撤销正在进行的犯罪活动,亦或是在行为已经完全结束之后,能够积极主动、切实有效地预防可能出现的犯罪后果,那么这些情况便都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犯罪中止的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