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阶段,犯罪嫌疑人家属若未获执行机关之明确授权,他们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擅自离境,然而这并不代表他们不能进行日常工作活动。因此,倘若犯罪嫌疑人的工作环境与实施取保候审的要求并无冲突,并且已经获得了执行机关的批准,那么他仍然有权利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