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儿童性骚扰相关的刑事犯罪行为能否达成庭外和解,需要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于涉及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的此类犯罪行为,通常采取更为严格的处罚标准,并且为了确保对儿童权益的充分保障,我们一般不提倡以私下协商方式解决问题。
然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可知,在案件经过审查起诉以及审理环节后,如果受害者能够给予被告人谅解并愿意提出和解请求,那么法院有可能将此作为考虑因素之一,但这并不代表着被告人可以因此而免于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儿童性骚扰相关的刑事犯罪行为可能会涉及到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可以借此逃避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