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法律程序,主要针对那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还没有正式羁押的人员,旨在避免他们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这类人员在传唤时能够及时到位,警方有权责令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这种刑事强制措施被称为“取保候审”。对于故意伤害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就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具体来说,只要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就可以向司法部门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的;
(4)羁押期限已经届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
然而,取保候审申请未能获得批准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比如申请人未能按时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或者申请人本身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