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法范畴内,针对犯罪行为的判定并未将实际获取财物作为定罪要素之首位考虑因素。反之,只要行为主体实行了抢劫行为,不论财物最终有无被掠夺成功,皆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其定名为抢劫罪行。这主要源于对抢劫罪行的界定重点在于行为者非法占据他人财物为意图的暴力、恐吓或其他强制性手段,而非直接涉及财物获取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