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已经被列为网络通缉目标并且已经由检察机构批准逮捕的涉嫌犯罪者或是被告来说,他们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这主要取决于他们自身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面临着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惩罚措施或者是单独适用罚金刑,又或者是存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能性,同时,如果他们在接受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而且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都能够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话,那么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就有权决定是否给予他们取保候审的机会。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那些涉及到重大犯罪行为、累犯情况或者具有逃跑风险的人员而言,他们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相对较低。因此,对于每一个具体的案件,我们都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评估,才能确定是否能够为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