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拐卖妇女之行为属于严惩之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对于此类罪犯,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若情节极其恶劣者,则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倘若行为人在实施拐卖过程中涉及到诸如强奸、人身伤害、非法拘禁等其他严重犯罪行为,那么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乃是国家法律所赋予的首要任务,对于任何犯罪分子,我们都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