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合同诈骗罪这一犯罪形式中,通常涉及到以下几种主要的作案手法:
首先是通过虚构事实来实现其目的,例如伪造身份信息、作出不实的承诺或者对某些事实进行夸大描述;
其次是有意隐藏相关信息,比如故意掩盖标的物存在的质量问题、自身缺乏履约能力等等;
此外,还可能采用引诱的方式促使对方签署合同,例如以提供优惠条件、制造紧急情况等手段来引导对方做出决策;
最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恶意违约或者擅自转移财产的行为,以此来逃避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所有这些行为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非法获取他人的财产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