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条件下,正在被关押于看守所中的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均有机会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所谓的“取保候审”,其实它是一种针对刑事案件的特殊法律制度,旨在赋予涉嫌犯罪之人或面临定罪判决的被告以非羁押方式等候审判的权利。通常情况下,若嫌疑人并不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身体状况严重或处于孕期等因素,那么法院或公安机关便有可能予以批准。
然而,为了确保嫌疑人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并按时出庭受审,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