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额度并未设置具有普适性的全国统一标准,而是交由作为侦查和起诉机构的办案机关根据个案的具体实际情况来进行自主裁量与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指出,为了确保取保候审措施的顺利实施,保证金的额度应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者的潜在人身安全风险,案件本身的严重程度、性质以及可能适用的法律条款,被告人自身的财务状况等等各种要素,在此基础上再做适当的综合评估与权衡后予以确定。因此,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可能会在数百元至数万元之间浮动,这完全取决于办案机关对案件具体情况的全面考量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