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无法获得取保候审批准,那么涉事人员通常会被强制羁押,由公安部门展开详尽的调查工作并向检察官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随后检察官将正式提出刑事诉讼请求,最终由法院依法作出终局性的审判裁决。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往往是由于当事人未满足法定的申请要求与条件,例如可能预见到其将会面临较长时间和严厉程度的刑罚(有期徒刑及以上),或是当事人仍具有显著的社会威胁性等原因导致,具体的裁定结果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