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它的实施并未受到工作日这一客观因素的制约。只要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之情境和条件,哪怕正值双休日等公共节假日期间,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亦有权依据法定职权,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关于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主要可见于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