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面对强奸案件的指控,一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大约等待约三个月便可获得定罪的审判结果。自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日起,需要经历公安机关的细致侦查工作,该阶段的侦查期限通常设定为两个月。随后,案件将被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审查起诉的法定时限通常为1个月。若检察机关认为所掌握的证据尚不充足,无法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有权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需进一步整理案情及证据资料,并再次提交至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负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收到检察机关移交的起诉材料后,通常会在1个月内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