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相对于拘役而言,监视居住措施相对较为温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拘留乃是在司法程序中针对涉案人员或者被告人采取的暂时性强制手段之一,其主要应用场景通常为逮捕之前或者侦讯过程之中。在此种情形下,被执行者的人身自由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然而,与此不同的是,监视居住则是在涉嫌人的住所或者其他预先设定的场所内执行,所提供给被执行者的生活自由度相对较大。尽管这两种措施都涉及到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但是刑事拘留的限制力度显然要更为严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