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进行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过程中,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时,为了暂时剥夺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员的人身自由权,所实施的强制性的处理办法。作为一项预先的防范措施,它主要针对可能会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运行的行为展开。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其依法应该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做出决定,然后再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一旦某个自然人或组织被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那么即便被害方向司法部门提出撤案申请,也无法撤销对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