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羁押状态并变为取保候审,这一程序本身并不代表此类案件将自动地被撤消处理。在取保候审的整个过程中,负责侦察工作的相关机构仍然需要继续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一旦他们判定犯罪行为的事实已清晰明确并且掌握的证据十分充足确凿时,便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对被告提起诉讼的请求。而如果在此阶段所获取到的证据显示无法成立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尚不充分时,这类案件可能会被撤销。
至于最终是否会撤销以及何时撤销,则需根据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