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实施拦截并进行侮辱谩骂的行为或许会被视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行。
然而,这种判断将取决于实际发生的详细情形。寻衅滋事罪通常是指在公众场合捣乱、无事生非,情节严重且对公共秩序产生严重扰乱的行为。若此类行为所引发的侮辱性言辞严重干扰了公共秩序,或者导致了他人的恐慌以及其他负面的社会影响,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然而,一般的个人之间的争执或者轻微的侮辱性言辞并不一定会被视为构成该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