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随传随到的原则。倘若无法按期到达指定地点配合询问,很有可能会被视为违反了取保候审相关的规定,这可能意味着保证金将会被处以没收,同时也可能导致取保候审的撤销,甚至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例如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
至于如何进行具体的处理,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公安机关的最终裁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