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虽然达成受害人及家属方的谅解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刑事处罚的裁决产生积极影响,但最终是否需要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这主要取决于案件本身的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的诚恳悔过之意以及其是否有可能对司法公正造成妨害等多方面因素。若犯罪行为性质较轻,并且在得到受害人及家属方谅解之后,法院或许会斟酌采用缓刑或者减轻处罚的方式进行处理。
然而,关于是否实施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应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来行使,而谅解书仅仅是在量刑过程中作为一项参考因素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