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公职人员涉及刑事违法行为且遭到刑事拘留时,他们的拘留期限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例。在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这涵盖了公安机关的调查拘留期限(最多三十天)以及检察机关审批逮捕所需的时间(最长七天)。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并非所有案件均会达到最长拘留期限。实际拘留时长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法律程序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