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司法程序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强制性措施,主要旨在让犯有特定罪行的嫌犯或被告人能够在待审期间免于拘留、这一阶段的重点在于为他们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去接受法律庄重的审判。在这期间,嫌犯或被告必须自愿地找到一位可靠的担保人或是自行缴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此来确保他们在收到任何法律方面的相关指派或召唤时能随时积极配合、不得躲避任何司法环节。因此,简而言之,取保候审并非涉及直接拘禁,而是以其他方式保障了嫌犯或被告人的基本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