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羁押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强制手段,其应用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
取保候审特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司法机关对尚未经批准逮捕或已获准逮捕但需变更交付方式以保护其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数令其寻找保证人或是缴纳保证金,同时向他们开具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拘留或暂时解除其拘留状态的一种强制措施。
而羁押则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将其关押于特定场所的强制手段。
在决定采用何种强制措施时,通常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大小、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体特征(例如健康状况、以往行为表现等)以及是否有可能干扰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等诸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和羁押是刑事诉讼中的两种不同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指对未被逮捕或已获准逮捕但需变更交付方式的嫌疑人或被告人,令其找保证人或交保证金,并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措施。 而羁押则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关押于特定场所。 在选择强制措施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个人特征及是否影响诉讼等因素。
二、取保候审是否都是缓刑
在被给予取保候审之后,是否有可能获得缓刑呢?实际上,取保候审和判决结果之间并无直接的联系。
根据我们在司法实践中的观察,通常情况下,仅当罪行轻微的犯罪人员才能够申请取保候审,这意味着他们拥有较大的可能性争取到缓刑的处理方式。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这种可能性并非绝对,其概率大小难以精确评估。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为保障其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而缓刑则是针对那些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经过法定程序认定为犯罪且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人,先对其进行定罪宣判,暂时不对其所判处的刑罚予以执行,而是交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内对罪犯进行全面的考察,然后依据罪犯在考验期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对其实施具体的刑罚。
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取保候审之后,符合相关法定条件的话,那么他们仍然有可能被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可以和人说吗
取保候审作为司法机构采取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手段,从严格的法律概念上来说,已获取保候审的人仍有权利将该消息通知给他人知晓,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牢记如下几个重要因素:首先,务必防止因个人行为导致对事件的侦破、审查以及审判工作产生不良影响;其次,在与外界进行交流沟通时,对事件的详细情节与机密内情应当保持缄默,以此来保护司法程序不受外部干扰;最后,若司法机关明确表示取保候审一事应予以保密,则应遵守这项规定,绝不能违反。综观以上所述,尽管我们确实有权告知外人自己已经获得取保候审,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慎之又慎,以免招致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取保候审和羁押是刑事诉讼中的两种不同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指对未被逮捕或已获准逮捕但需变更交付方式的嫌疑人或被告人,令其找保证人或交保证金,并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措施。 而羁押则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关押于特定场所。 在选择强制措施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个人特征及是否影响诉讼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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