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状况不再满足取保候审的要求,或者案情发生了变化,那么便有可能出现撤销取保候审的情况。而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皆享有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撤销取保候审的权力。其中,关键性的考量标准包括:嫌疑人或被告有无进行妨碍刑事调查、诉讼或审判进程的行为,是否对证人的证言产生了影响,以及他们是否恪守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