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了被取保候审的措施,大多会在如下情境中出现:案件得到了最终的解决或者法院做出了判决,或者检察院宣布不予起诉,甚至是侦查机关决定撤销此案件等等。一般的流程步骤大致如下:
首先,将由负责办案的机构(可能是检察院或法院)发出通知;
其次,当犯罪嫌疑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接到通知之后,需要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的退回保证金等手续。在解除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出具相应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且要及时地通知执行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