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浙江省,启动“取保候审”程序的首要步骤是由涉嫌犯罪的人员、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以及辩护律师向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司法机构(通常为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审判法庭)提交书面申请。接下来,办案机关将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是否具备实施“取保候审”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包括评估潜在的社会危害性、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等因素。如果经过审查,发现满足了所有必要的条件,那么办案机关将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随时准备接受传唤,并且不能擅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地点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