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本身并不能直接确定罪犯所应承受的刑期,这仅仅代表了一种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措施。取保候审的性质即为保证被指控人或被告人在正式审判之前不会被羁押至牢狱之中。
然而,罪犯最终所面临的刑罚则需要由法院依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的法律条文进行判决。例如,若涉案之罪行属于轻微性质,那么罪犯有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为短期的有期徒刑或是获得缓刑的机会;若是重大刑事案件,罪犯所受刑期当然相对更为漫长。
至于刑罚的确切期限,我们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与涉案罪名相对应的量刑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