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取保候审的时间期限届满后,通常情况下,其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将会被自动解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明文规定,取保候审期限在达到其最终期限之时,应立刻予以解除。与此同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也需要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前,对是否需要进行变更、解除或者继续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做出明确的决定。若在此期间并未接收到任何关于延长或变更的通知,那么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将在到期之后自动失去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