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请求批准实施取保候审程序过程中,主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由涉案的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亲属、辩护律师向负责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其次,申请人必须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担保人应当满足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条件,并且愿意承担起对嫌疑人的监督责任,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出庭应诉;
第三步,申请人需要认真填写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详细阐述申请的具体原因,例如因病、孕期等特殊状况而无法继续羁押;接下来,负责案件处理的司法机关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果认定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会依法作出准许取保候审的决定;
最后,在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之后,申请人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比如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