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手段,其主要适应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被依法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又或者是那些患有较为严重疾病或正处在孕期及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以及在执行取保候审时不会引发重大潜在社会风险的犯罪嫌疑人们。在决定是否对某位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这一举措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到该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表现、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