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之后,通常会面临以下几个可能的状况和处理方式:
1.假如案件已经完成了全面而深入的调查工作并宣告侦查终结,侦查机关将依法将相关案卷材料移送到检察机关进行法庭审理前的审查与起诉阶段;
2.若在此期间内并无发现或收集到其他新足够的证据或者合理的理由,那么应当依法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的限制措施;
3.若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未违反任何相关规定,并且其所涉案件已无需继续采取强制性措施,则应当及时返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