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一种严格的强制性措施,赋予了那些被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在没有遭受拘禁的前提下,等待法律裁决的权力。
然而,只有当他们符合特定的法定条件时,例如所涉及的行为并非暴力性质,可能会受到较为轻微的刑罚制裁并且不会再度威胁到社会安全等因素,法院或者检察院才会同意采取这种司法拘留形式之外的替代方式。在这个阶段,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随时接受传唤并立即出庭,以及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等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