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对于多次进行抢劫行为的从犯,将面临相对较为严厉的惩处。这里所提及的“从犯”,是指那些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扮演着次要或辅助性角色的犯罪分子。至于针对多次抢劫行为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可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附加罚金。然而,考虑到从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给予其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最终的刑罚裁决,将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罪犯的悔过表现以及其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